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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灣醒報記者蔣鎧俊台北報導】針對零售店及賣場所販售的螢光棒遭檢驗出含罹癌物質一事,經濟部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表示,檢驗結果發現 24 件螢光棒中有 14 件「可塑劑含量」超過國家標準容許量,可能造成男性雌性化及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機率,最高可對不合格業者裁罰 200 萬元罰鍰,並已加強螢光棒檢查工作。
過度彎折或用刀切割液體式螢光棒容易造成液體外漏。標檢局和消基會共同稽查市售螢光棒,檢驗 24 件結果共有 14 件螢光棒「可塑劑含量」超過國家標準 CNS 4797「玩具安全」容許量 0.1% 的規定。
螢光棒中所含「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」為環境荷爾蒙的一種,屬干擾生物體內分泌的化學物質,可能破壞兒童原有內分泌系統的平衡及功能,會使男性雌性化及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機率。此外,若誤吸或觸碰其他螢光棒內容的有害化學物質,可能會造成噁心、頭暈等現象。
消基會建議,家長勿將螢光棒過度彎折,避免變形造成本體破裂導致有害物質釋出,且勿讓兒童將螢光棒放入口中啃咬,並於使用後洗手。
此外,調查中還發現有 3 件產品物件過小,容易被兒童吞食,造成窒息危險。有 12 件產品未貼附「商品安全標章」,可能涉及違規逃檢;14 件產品「中文標示」不符合規定。
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表示,依「商品檢驗法」及「商品市場監督處理要點」等規定,可對不合格的商品業者處以最高 200 萬元的罰鍰。同時,因抽檢「螢光棒」不合格率偏高,標檢局已自 7 月 9 日起,針對螢光棒玩具採取逐批查驗加強管理。
原始資料 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市售螢光棒-半數含致癌物質-103000477.html


